一、基本要求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职称
(二)临床医学、结核病学专业
二、政策补贴
(一)新引进博士人才:购房后市财政给予20万元人才补贴;医院给予1.8万元租房补贴。
(二)新引进高级职称人才:购房后市财政给予副高20万元,正高30万元安家补贴;医院给予正高1.8万元、副高1.2万元租房补贴。
(三)高层次人才因试工、入职等因素需乘坐公共交通往返佛山产生的交通费用、试工期间外出住宿的费用,按医院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四)新引进硕士人才、住培合格的医师:医院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薪资待遇、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的标准及条件保持一致,同等对待。
(六)试工期间“零成本”:医院提供试工期间餐食及住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