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能认真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资格条件。
3.全日制博士毕业,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4.临床各专业(乳腺外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普外、胸外、肝胆、康复、中医、内分泌、神经外科、肾内、心血管、肿瘤、消化、呼吸、神经内科、血液、全科、老年科、泌外、骨科、耳鼻喉、眼科、口腔、麻醉、检验、影像、病理、)
5.人才政策:首次新引进(指入职前未在上虞区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与用人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享受房票补贴(房票不得与一次性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房改房等优惠政策重复享受)、满一月起可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政策。首次新引进博士研究生除区级人才政策之外,同步享受医院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专项补助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