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博士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儿科学
年龄:45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1、掌握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技术、新进展。
2、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具有与本人职称、学历相匹配的临床工作能力。
3、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临床带教和培养下级医师的能力。
三、人才相关待遇
1、享受人才安置费。来院工作一年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100万元;
2、收入实行年薪制。
3、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
4、每月发放专项津贴。
5、提供过渡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