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业务院长和护理部的指导下,负责精神科护理的行政、管理及培训带教工作;
2、根据患者病情及护士工作能力,妥善安排责任护士;
3、主持每日的晨会及床头交接班,组织并参与病危患者的抢救工作;
4、护理质量的把关控制,督促检查各项护理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5、定期检查仪器、物品及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以及消毒物品的消毒情况;
6、定期检查各项护理表格的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7、定期组织护士对患者及陪护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医学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专业毕业,2年以上精神科护士长工作经验,护师及以上职称。
2、具备精神科护理理论及医学知识,熟悉本科室常见疾病的护理原则;
3、有指导本科室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能培训的能力;
4、责任心强,对工作充满热情、有耐心,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