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在科主任的带领下,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医疗诊治。
2. 根据医疗规范,详细书写病历和处方,完善病历档案。
3. 参加门诊及病房的查房、病例讨论,负责病例书写及相关记录。
4. 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耐心、清楚地向病人解释病情及治疗方案,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5. 指导护士进行相关的检查及治疗。
6. 管理病区病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任职资格:
1. 年龄:25--60周岁,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精神卫生专业毕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可变更注册。
2. 三年以上二级医院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
3. 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医疗职业道德。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交流能力,抗压能力强,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