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才类型及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主要致力于带动医院专业学科、技术团队建设,以及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可以在3-5年内完成一定数量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打造出在北京市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品牌。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累计影响因子在6分及以上SCI论文。
4.承担过省(市)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5.担任中华医学会及其分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优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优先。
学科带头人可带1至2名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助手来院。
(二)专家型人才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2.能独立完成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主要诊疗技术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累计影响因子在6分及以上SCI论文。
5.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团体职务、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者优先。
(三)专业型人才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在“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
2.能独立完成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主要诊疗技术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上述人才北京地区部队医院自主择业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