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医疗机器人、智能影像识别、智能健康数据管理、智能医疗系统开发等理论与技术;
2.能够承担医学大数据处理、智能医学仪器与医疗健康系统等主干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
3.具有智能医疗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从事智能医疗信息处理、智能医疗系统开发、智能医疗设备研发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够承担以下专业课程者优先:临床医学概论、数据结构与算法、医学电子学基础、Python语言程序计设计、医学传感器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信号与系统、微控制器原理与应用、模式识别与机器学习、医用机器人系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