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4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以下条件中三项及以上:1. 近五年,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C级及以上)1篇和高质量期刊论文(D级及以上)2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 近五年,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前2名)1项,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3名)。
3. 近五年,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1项(前2名)。
4. 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
5. 有特殊医疗技术,能填补本市或周边相关技术空白。
6. 医疗卫生、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学术、技术方面奖励、荣誉,在本专业领域得到行业认可、群众公认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