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 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 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 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 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 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 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符合条件者可提供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