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科室:药学部
岗位:药师
拟聘人数:1
专业条件:研究生:药学,药理学
其他条件:药师资格证书,规培优先
引进要求及待遇:
(一)中级成熟人才
临床各学科,医学类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工作经历,具备临床综合思维能力,熟练掌握专科普通病、常见病诊疗方案,对专科疑难重症有一定的诊治能力,具有一定的专科关键医疗技术基础。
按照岗位胜任能力考核后发放待遇,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服务年限奖励2-10万元。
(二)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具有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与相应岗位基本工作能力,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服从调剂使用。
医院按照岗位胜任能力考核后发放待遇,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服务年限奖励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