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治思想素质好,敢于担当,敬业务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应当具有10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有急诊、ICU、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工作经历优先),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现代医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学科发展、团队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
3. 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
5. 曾任职科室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管理岗位;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相关待遇:
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根据个人条件,医院可予提供行内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享受正科级待遇;按政策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