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部分临床科室副主任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三、具体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2.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有三甲医院临床管理经验;
3.在本专业领域学术影响力强,有较强的医教研能力,能带领团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能独立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及带教工作;
4.具有国家或省级学会学术任职,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人才称号者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6.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能力;
7.特别优秀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