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2)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不超过45岁;
(4)综合医院护理部工作经历五年以上。
二、任职资格
(1)应具有主管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级别医院的护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丰富的护理管理经验,德才兼备,从事五年以上病区护士长工作。
(2)全面系统的掌握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能解决护理业务上重大疑难问题,主持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具有全面负责本专业护理工作的能力,能全面指导护理业务工作。
(3)具有督促检查各科病房工作质量,严格把好护理质量关并进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与评价的能力,以及全面负责并指导各专业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的能力。
(4)具有对临床护理发生的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分析、鉴定,提出有效防范措施的能力,在提高护理质量和水平上做出贡献;对医院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组织管理等有创造性的意见和成绩。
(5)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能结合本专业护理业务发展动态等实际情况加以有效运用。能主持制订本专业、本单位业务建设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项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