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高层次人才A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卫生高层次人才B类:
入选国家或上海市人才计划(创新、团队、领军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相当层面的人才。
卫生高层次人才C类:
入选国家或上海市人才计划(海外青年项目、青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岐黄学者、上海市名中医等相当层面的人才。
卫生高层次人才D类: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入选青年岐黄学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等相当层面的人才;
3.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或临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者同级别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4.国家级专业学会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者省直辖市级专业学会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6.在卫生健康相关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卫生青年人才A类: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入选上海市人才计划(浦江项目),或者入选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并且发表较高影响力的SCI专业论文。论文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非共同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发表SCI专业论文2篇,每篇影响因子≥10;
(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非共同第一作者)或最后通讯作者发表SCI专业论文累积影响因子≥30。
卫生青年人才B类: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符合申报当年度《浦东新区卫生优秀青年人才(B类)认定——紧缺专业(岗位)目录》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