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需招聘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研究院执行院长1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领导下行使学术职责,引领和把握研究院研究方向、研究目标与研究成果转化;
(二)围绕医院特色和学科建设开展研究工作,聘期内显著提升研究院科研能力;
(三)组建高水平学术团队与科研队伍,负责把关团队引进与科技人员招聘;
(四)促进学术交流,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与学科相关产业的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招聘条件
(一)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作风优良,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博士学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3年以上管理经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需具有以下优选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
2.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3.荣获珠江学者、长江学者、岐黄学者等特聘教授;
4.省部级或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5.医科大学或其直属附属医院或省级三甲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福利待遇
1.享受医院领导副职待遇,并按“一事一议”原则面谈;
2.符合深圳市或福田区相关人才标准的,可享受政府补贴及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3.参照医院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规定,享受免租金住房;
4.工资薪酬面议。
5.按照政府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6.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生活福利;
7.医院尽力解决配偶就业与子*入学问题;
8.符合深圳市或福田区入编条件且上级同意选聘的,医院办理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启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