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省内外精神、心理、睡眠、老年、康复等相关学科退休医学专家若干名。
1.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全日制在院工作(或一年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工作日的三分之二),正高职称,原则上应有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业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任职经历。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的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知名度高。难以全职到岗的人才,可采取柔性引才方式,工作方式和待遇等由双方协定。
岗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等)、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全科特岗医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引进待遇:
省内外退休医学专家:
(1)退休前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的,年薪100万元以上。
(2)退休前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的,年薪50万元以上。
(3)退休前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年薪30万元以上。
(4)退休前为省内外知名专家的,年薪2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