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级的指导下负责所在病区的日常管理,并根据病人情况,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
2、耐心、清楚地向病人解释病情及治疗方案,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3、根据公司要求,规范、详细书写病历和处方,完善病历档案;;
4、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主动学习和运用精神科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6、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证
工作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铜陵市印江县
宁夏中卫市,吴忠市
安徽省太湖县、涡阳市、枞阳县、太和县
陕西省韩城市
河北省邯郸武安市,邢台市临西县
以上工作地点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