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具备专业领域较高的专业技术、科教及管理能力,全面负责营养科的业务、科研、教学、行政、团队建设等工作。
岗位要求:
1.55周岁及以下;
2. 岗位学科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位、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者职称、学历可以放宽);
3.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曾担任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以放宽);
4. 临床、科研、教学综合能力突出,并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5.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两项:
(1)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同等级科研项目≥1 项;
(2)曾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的核心骨干成员,或省部级以上中医传承人或同等级;
(3)省部级以上学会或协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