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医院科室学科建设及业务发展、,积极推动科室医、教、研协同发展。
2.制定学科发展规划,落实学科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
3.组织落实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带领全科室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攻坚克难不断提升科室整体业务水平。
任职条件:
1.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正高职称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导师
4.在大学附属医院(三甲医院)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担任省、直辖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负责人;
2) 担任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委员,或省、直辖市级医学会专科分会正、副主任委员职务者;
3) 入选上海市新百人计划或省部级同等人才计划;
4) 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以上或单篇IF在10分以上;或获得过省、直辖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前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