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内高水平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儿科学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发表SCI或核心论文3篇及以上。
4.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要求。
5.有相关学科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引进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人才津贴以及相关优惠政策。
2.医院货币化住房补助60万元以上,提供科研启动基金,并协助积极申报省市各类课题科研项目。
3.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平台。根据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需要,优先给予配置研究设备、研究经费、管理职务等支持。
4.提供一定期限的周转房,协助申请人才公寓,同时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入学等问题。
5.薪酬待遇“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