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人才激励条件的人员,享受《屏山县卫生健康人才激励办法》所规定的一次性待遇:
1.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37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22万元;儿科学、影像诊断学、口腔医学全日制本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15万元;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10万元;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取得学历学位双证且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3万元。
2.职称:正高医学类29万元;副高医学类19万元;中级职称临床医学类,6万元。
3.省级拔尖人才、优秀示范岗人才、学术技术科带头人,20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16万元。院学科带头人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商议。
4.同等情况下,中医类别医生优先。
5.所有人员服务期5年,若享受了人才激励经费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全额退回所有人才激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