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招聘要求:
(1)外科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神经外科方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型硕士学位。
(2)医师以上职称。
(3)35周岁以下。
(4)已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