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及其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监控标准,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总结向分管院长汇报,提出改进措施。
3.不断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整顿、提高,使管理方法日臻完善,使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做好护理岗位人员的调配和培养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院主管领导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和任免等考核、考评意见。
5、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与有关部门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培养良好的护士素质。
岗位要求:
1.任护士长五年以上,具护理管理工作经验
2.副高级别,眼科专业毕业
3.掌握护理新技术,熟悉护理患者全过程
4.懂手术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