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科主任领导下的主诊医师负责制”是我院临床诊疗核心制度之一,主诊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共同构成临床三级诊疗模式。主诊医师依据医疗授权,带领主诊组全权负责病人的门诊、住院、手术、会诊、出院后随访等一系列医疗服务工作。
任职资格:
1、三级医院工作经历,三甲医院优先;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硕士及以上学历优先;
4、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①市级及以上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
②近三年发表中华系列或SCI收录论文≥1篇
③近三年获得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项④近三年有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