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1.负责协调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和护理部门之间的医疗业务关系,不断提高全院医疗水平。
2.拟定医疗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上报。
3.经常检查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各项医疗差错、事故和做好医疗纠纷的善后处理工作。
4.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配合人事科制定培训计划和医疗、医技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
5.负责进修生实习生的教育组织、管理和考评。督促各科室做好进修、教学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医院科研计划,督促实施和组织成果申报。
6.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来信、来访、接待、参观,安排好院外会诊,组织抢救、救投医疗队、卫生宜传、会议保健等。协调并裁决科室间医疗方面的争执问题,及时组织协助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7.督促做好病案管理统计室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情况,及时汇报。
8.负责“院感”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参与医院经济管理,配合有关科室修改和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和考核评定工作。
10.根据医院技术建设规划,制订医院续继教育培养计划,经批准后组织落实,进行评价。·
11.负责安排、组织临床教学与实习工作。
12.负责外来进修的组织与考核工作。
13.制定医院科研工作计划,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14.做好科技档案、科技情报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考核晋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