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的管理和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学科的住院医师的医疗权限,负责专科疾病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处理,完成住院医师所要求达到的临床技能、教学和科研训练。
2、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3、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可以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检查工作。
4、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书写患者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5、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6、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当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除书面交班外需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再做重点交班。
7、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1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完成临床诊治工作。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当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相关住院医师规培工作。
13、接受和完成临时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