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与质量控制,定期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工作,并按期总结。实现照护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负责院内护理(护士、护工)人员调配,向分管副院长提出护理(护士、护工)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
3、以现代护理(护士、护工)观为指导,突出护理(护士、护工)特色,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护士、护工)常规与操作规程,分级护理及专项护理,定期带领护士长、护工主管参加护理查房;
5、负责拟定全院各级护理(护士、护工)人员的日常护理工作,对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
6、主持召开护理(护士、护工)会议,分析全院护理(护士、护工)工作情况,传达、布置任务不断提高全院护理工作;
7、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掌握护理(护士、护工)人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并与总务科等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全院护理(护士、护工)人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对全院护理(护士、护工)人员发生的重大差错、事故要与领导共同分析研究处理;
8、有计划地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护理(护士、护工)队伍和骨干人才;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60岁,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2、综合医院或护理院病房护理部主任或同等岗位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有护工管理经验者优先;
3、热爱护理事业,善于沟通组织工作和培训工作,对护理管理、服务、质控工作有较高的要求和考核标准;
4、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