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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

10,000-15,000

广西桂林市 经验不限 本科
全州县妇幼保健院

公立医院 二甲 规模不详

职位描述
  • 五险一金
  • 节日福利
  • 事业编制
  • 住房补贴
  • 引进补贴
  • 定期体检
  • 科研经费
(一)按照在职在编人员待遇同步管理。如夫妻两地分居,配偶为卫生技术人员的可按相关政策安排到医院工作。
(二)院内重点学科或紧缺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规培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并具有2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制度创新,重在使用;高端引领,全面带动”的人才工作指导方针,优化我院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实现“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及待遇
1.遴选条件
必须为院内重点学科或紧缺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规培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并具有2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我县范围内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2.相关待遇
(1)给予安家补助费8万元(税前)。分三段支付,工作服务期第一年4万元,第二、第三年分别2万元。
(2)医院给予10个月租房及生活补贴,每个月补贴2000元。
(4)引进时可不受医院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5)如夫妻两地分居,配偶为卫生技术人员的可按相关政策安排到医院工作。
(6)其他待遇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二、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1.人才引进,必须通过上级部门或医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方可享受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辞职或解聘。
3.引进人才须与医院签定6年及以上工作服务协议,方可依据本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其待遇根据医院当年具体情况可进行调整。
4.对引进人才今后的具体工作要求,另行签订协议。
5.对引进人才的日常、定期和年度考核,由医务科和人事科负责。
本规定从2023年7月 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职位要求
  • 专业要求: 妇产科学
  • 最低学历: 本科
  • 工作年限: 经验不限
  • 职称要求: 初级
  • 英语等级: 不限制
  • 招聘人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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