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1、享受市人才办相关政策待遇。
2、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医院发展急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30—50万元安家补助(含泸州市人才办安家补助)。岗位激励5000元/月(含泸州市人才办岗位激励);服务期及续聘期提供人才公寓住房1套免费住宿或按15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3、医院发展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能独立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医院相关专业空白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具有MBA学位或医院管理硕士(HMB)学位的管理人才,在三甲医院工作三年以上的:提供10—30万元安家补助(含泸州市人才办安家补助),岗位激励3000元/月(含泸州市人才办岗位激励);无工作经验的具有MBA学位或医院管理硕士(HMB)学位的管理人才提供5—8万安家补助,岗位激励1000元/月。服务期及续聘期提供人才公寓住房1套免费住宿或按15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4、以科研项目或技术项目柔性引进的专家或团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