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主持本医疗组工作;
2、制定本医疗组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和医务人员报告工作;
3、负责安排本组人员工作,组织人员日常管理、培训及绩效考核;
4、承担临床诊疗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严防医疗差错事故。
任职资格:
1、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精神心理专业;
2、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3、临床能力突出,未发生过重大医疗质量事故;
4、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学习能力,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具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创新创业精神;
5、协会/学会任职,科研基金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