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心电图室
专业:临床医学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划人数:10
其他要求:需有执业证、规培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1.外科团队:薪酬待遇面议。
2.博士、高级职称人才: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00-150万元(“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分5年、每年按考核发放。
3.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0-50万(“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分5年、按年考核发放。
4.其他人才: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1.5-2.5万元/月)。
以上补贴均为税前。
三、如符合梅州市“青梅计划”等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还可另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我院就业,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
5年内给予4000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5年内给予2000 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技师或其他特殊人才:
5年内给予1000 元/月生活补贴。
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安置。我院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五)子女入学。新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梅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分层次统筹优先安排学位保障就读,需从市外转入梅州就读的,可享受转学优待服务。
以上补贴(奖励)均为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