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承担精神心理学科临床工作,自觉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高质量完成日常门诊诊疗、病房诊疗查房等工作,医患沟通顺畅;
3、完成病房住院病历书写(包括病历首页准确填报);
4、高质量完成院内受邀会诊工作;
5、可完成精神心理科检查、测查等相关工作;
6、指导住院医师进行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7、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开展临床科研工作;
8、参与科室建设和管理性事务工作;
9、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年龄要求:50岁以内;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精神病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
证照要求: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临床精神卫生专业);
资质要求: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已被聘为主治医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