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外优秀博士
1.一人一议,待遇面议。
2.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采取一人一议(40万元起);
3.工资待遇:事业单位编制,聘期内前3年,(双证)博士(后)人才可校内享受副教授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可校内享受教授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的待遇;
4.学位津贴:聘期内享受博士(双证)津贴12万(按月随发1000元/月);
5.配偶安置:紧缺专业及或经学校综合考察认定业绩突出的人才,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予以安置;
6.住房:由单位安排过渡性住房或提供租房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
1.按院内人事代理聘用:基本工资+绩效+年终绩效,其他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突出者可通过九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入编。
2.医学类专业的优秀硕士(本硕均毕业于口腔一流学科)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根据引进硕士毕业院校的层次,结合引进硕士所学专业及业绩成果情况,对于引进的硕士,经医院批准后,享受如下人才引进待遇:
①可低职高聘中级职称待遇,低职高聘期限为三年,三年内若通过公开招聘入编,则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待遇;
②对于九江市中心城区以外的由医院安排过渡性住房或提供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