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精神科门诊,提供全面、优质的诊疗服务;
2.不论来访者的背景,一律提供同等水平的专业服务;
3.及时地评估及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来访者记录;
4.根据医疗规范,详细书写病历及处方,予以保密;
5.定期与其他医护技岗位开展案例讨论,参与专业发展工作;
6.开展精神心理专题讲座,输出精神心理相关科普内容,完善培训计划;
7.配合医疗机构负责人及门诊运营团队完成每月既定工作计划;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职责。
任职资格:
1.具有精神病学医学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精神卫生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3.具有5年以上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资质优先;
4.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医师优先,有海外相关工作经验或外资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心理治疗相关经验及证书优先;
5.具备优良的团队协作力、沟通能力及亲和力;
6.熟练掌握精神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断及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工作;
7.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严谨的工作态度,恪守本行业伦理规范;
8.具备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能够在多文化、多学科的环境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