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产科、儿内科、儿外科、重症医学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等临床各专业;超声科、放射科、病理科、检验科、生殖与遗传实验室、药剂科等医技各专业。具体岗位面议。
1.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适合岗位要求,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2.年龄原则上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方面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所有岗位均要求可以立即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