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坚决执行医院所在省、市卫生
行政部门的指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方向。
2、院长工作对集团负责,并为集团总裁室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3、全面指导和协调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护理、医技、行政、人事、财务、总务后勤等工作。对医院工作的重大问题,经院务班子集体讨论后由院长作出决策。
4、主持制定、健全医院的医疗业务,行政管理等制度
5、制定医院工作方案,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催促、检查各行政部门
与业务科室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6、科学管理实院。统筹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临床心理学博士优先,经验、资源丰富可放宽到硕士;
2、十年以上二级及以上级别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工作经历;或十年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工作经历;
或八年以上精神卫生科室;或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精神卫生医院高级管理(正、副职院长、高管)工作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