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描述:
1、全面主持医疗机构的经营、医疗、护理、管理工作,对机构经营目标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区的各项政策、规定及通知等,确保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3、健全机构服务管理的措施,建立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上级公司规定做好机构员工的聘任、考核、业务培训、晋升、奖惩等工作;
5、负责机构物资、设备、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6、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友好联络;
7、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2、二级及以上医院院长、副院长工作经验;有重症、神内、康复科主任岗位经验者优先;
3、熟悉民营机构运营管理模式,有经营管理理念;
4、有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有学习和创新意识;
5、熟悉长三角地区的医保政策;
6、年龄40-50岁之间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