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
一、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及卓越的领导力。
(二)学术造诣深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品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掌握该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能解决该学科重大疑难问题。领导医院本学科发展。
(三)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及医、教、研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学术地位。富于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一定的了解和独到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
(四)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岁。
(五)职称: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六)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二、详细要求
1.学术地位:为硕士或博士生导师,在本专业国家级学会委员会或国家级期刊编委会任职1项以上。
2.临床能力: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近3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
3.科研教学水平:
(1)主持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1项以上;
(2)SCI收录本专业方向论著1篇(IF≥5)或2篇(IF≥3)及以上,要求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3)获得省部级本专业方向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要求排名序列在前五名。
三、待遇
1.给予安家费人民币50万元;
2.给予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起步;
3.每年根据医院奖励标准进行科研奖励;
4.优先入编;
5.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并积极落实项目资助和配比;
6.配备科研团队:根据科研项目研究进展状况,配备科研团队,提供人力支持。
7.协助、配合解决随迁子女上学与配偶工作;
8.优秀者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