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学术造诣深厚、临床技术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6、具有高级职称,十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二、特殊条件
学科带头人分为四个层次,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以下特殊条件:
1、杰出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海外知名大学医学中心受聘的副教授以上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
(4)国家级学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委或三级学组组长、副组长;
(5)国家卫健委突出贡献专家;
(6)国家重点学科或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区域医疗分中心负责人;
(8)其他相当于此类别的医疗卫生人才。
2、领军人才
(1)国内知名大学附属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担任国家级学会二级分会委员、省级学会二级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者;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名);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者;
(5)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
(7)其他相当于此类别的医疗卫生人才。
3、精英人才
(1)市级人才项目获得者;市级人才荣誉获得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负责人;
(3)省级学会二级分会委员;市级医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4)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5)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
(6)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有突出业绩的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医院急需的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学者;
(7)在海外医疗、教学机构全职工作2年及以上人员,且有突出业绩成果;
(8)其他相当于此类别的医疗卫生人才。
4、特色人才
(1)国内知名大学附属医院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在长期医疗临床实践中,亚专业特长显著,医疗技术精湛,行业广泛认可;
(3)其他相当于此类别的医疗卫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