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妇科主任领导下,认真接诊每一位妇科患者和孕产妇,并做好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如遇到疑难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3、坚持首诊负责制,对患者不推诿、不刁难。遇到急、危、重症或老人等待特殊人群,应安排优先就诊。
4、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申请单和处方等,做到诊断准确、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5、积极参加医院教学、预防、保健等工作。
6、认真进行门诊日志登记,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告,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7、认真落实以为人员手卫生,共同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工作。
备注:可根据情况就近安排集团下属兰州、西宁、都江堰、乐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