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监督医疗事件的处理,督导医疗投诉,调查、取证、协调、反馈、依法有效地处理、化解纠纷,保持医院内部工作的稳定和有序开展。
5、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根据医院有关文件规定,牵头实施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奖惩制度。
7、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各类医疗队及医疗任务)的安排。
8、负责协调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组织重大抢救、重大突发医疗事件的处置和院 内外大会诊。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定期牵头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议、医疗事件与医疗缺陷评估会议,对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进行分析总结。
11、督导医院各项诊疗许可的审批、校验工作。督导医技执业人员资质、技术准入及临床医技科室项目准入、授予及追踪管理工作。
12、加强对部门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树立高尚的职业精神。
任职资格
1、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其中从事医疗行政管理工作至少五年;
4、有8年以上三级医院行政管理经验。
5、熟悉国家及地方医疗政策;
6、精通医疗、护理管理相关知识;
7、具备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书写能力;
8、具备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亲和力;
9、熟练应用Word, Excel, 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10、普通话沟通流利;英语熟练口语流利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