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管理工作。
2.制定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督促,按时总结汇报。
3.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主持重大的院内外抢救及会诊。负责联系院外专家、教授来院的会诊工作。
4.督促检查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常规的执行情况,并按规定办理临床医生的处方权审批,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5.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以及特殊的死亡病例及时组织调查、讨论,做出初步结论并向院领导提交处理意见。
6.做好医疗纠纷和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
7.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8.拟定全院有关教学、科研、医疗业务人才培养计划,经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时总结。
9.负责医疗、教学、培训工作的内外联系,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兄弟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
10.负责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业务人员的在职培训,外出进修学习等工作,做好全院医疗业务人员的技术档案归档工作。
任职资格:
1、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3、执业资格:专业执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4、工作经验:具备三年以上副科长或相当职位工作经验,有公立医院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5、掌握医学、管理学、法律知识及相关技能;
6、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7、较好的应急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
8、较强的组织能力、决断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