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应科室有丰富工作经历,有管理或带领团队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优秀业绩,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国家级、省级及行业内影响力较强的人才称号者优先考虑。
4.学科带头人和科主任原则上需有山东大学或青岛市人才认定称号。
5.在本专业领域医教研等方面造诣深厚,具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引领学科持续发展。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积极奋进,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