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康复教育事业,对残疾儿童有爱心和责任心。
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的优秀退休教师也可以。
3、工作对象:智力缺陷、孤独症儿童及其家长。
4、工作性质:从事0-14岁的智力缺陷、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工作。
5、特殊教育、医疗、康复、教育等相关专业,应聘者需具备教师资格证或护士证,或者持有国家承认的医疗、康复类相关资格证书。
6、大专以上学历。
7、具备正确的康复教育观念,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幼教、中小学校或者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