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临床诊疗工作。
2.按照医院要求,规范、详细书写病历和处方,完善病历档案;
3.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4.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绪等情况,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5.服从工作分配,按要求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引进人才奖励
1.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中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⑴执业医师(30周岁以内),具备二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奖励5万元;具备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奖励8万元。
⑵主治医师(40周岁以内),具备二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奖励8万元;具备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奖励12万元。
⑶副主任医师(45周岁以内),具备二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奖励12万元;具备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奖励20万元。
⑷主任医师(50周岁以内)采取协议工资,不纳入新引进人才奖励办法范围。
2.取得规培合格证人员:
⑴国家级规培基地规培人员,奖励25万。
⑵省级规培基地规培人员,奖励20万。
⑶市级规培基地规培人员,奖励18万。
3.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医生类专业技术人才:
⑴博士研究生:奖励安家费50万元;
⑵硕士研究生:奖励安家费10万元。
4.稀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麻醉学、影像诊断相关专业人才,奖励6万。
综上,按当地事业编工资,同工同酬,特殊情况采取协议工资的,不再享受人才奖励。
三、本院职称晋升人才奖励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非医师类中级职称(非职业技能,特指纸质证书,下同),医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医院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取得主/副主任(中)医师、主/副主任技师、主/副主任护师资格,医院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