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全院的临床用药合理、监督、评价等工作。
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专业知识扎实,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二、专业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其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有药师资格证;
4.应届全日制硕博学历一经录用,可享受最低10万元安家费。
5.熟悉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6.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