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担任三甲儿童医院或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属儿童医院相应临床专科科室主任,或者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达到厦门市高层次人才C类评价认定标准。
福利待遇及人才相关政策:
达到厦门市高层次人才A类、B类评价认定标准,可享受相应A类、B类人才政策待遇。
达到厦门市高层次人才C类评价认定标准者,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
1、可申请130万元购房补贴,或申请配售100㎡人才住房,或申请6000元/月人才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周期最长5年;
2、提供60-80万元安家补贴;
3、提供250-300万元工作补助;
4、按国家及厦门市相关规定兑现薪酬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