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条件
(1)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区SCI论文2篇及以上,且其中单篇影响因子≥10;
(3)近五年,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者。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8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
(二)Ⅱ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条件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区SCI论文2篇(或一区SCI论文1篇);
(2)近五年,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三者。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7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
(三)Ⅲ类博士
1.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6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