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丰富的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经验,掌握本学科的临床前沿技术和发展动态;
3.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科室管理经验(科主任或科副主任或科研教研室主任等);
4.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科研成果在临床工作中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的科研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6.近5年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SCI论文1篇);
7.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8.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9.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10.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11.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