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和副院长领导下,根据医院职能科室的设置情况,负责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的职能管理工作。
(一)医务工作:
1.负责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负责草拟医疗业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医疗工作总结。
3.制定各科质量考核标准及质量评审办法,建立技术档案,负责对医务人员三基技术水平的考核工作。
4.督促检查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法规、规范的执行;监督业务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积极督导和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5.负责重大医疗抢救工作和其他院外医疗、预防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6.参加组织疑难病例会诊,重大手术和新开展技术项目的病例讨论,把好技术准入关。
7.负责实施对下级医疗单位业务指导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继续教育与临床带教工作:
1.负责计划组织全院性的业务培训和学术活动。
2.安排业务人员外出进修、考察、学习参加学术活动。
3.负责安排管理中等卫校临床教学、实习和大学本(专)科医学生的临床实习。
4.负责安排管理基层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的临床进修工作。
(三)科研工作:
1.负责制定本院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各项科研工作。
2.准备各项科技成果资料,组织院级评定或报上级有关部门评审。
3.收集、审查、推荐业务人员撰写的学术论文。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及医务科长管理经验。
2.熟悉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能够应对各种医疗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4.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领导能力。
5.具备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技巧。